新快报讯 (记者 华锐)广州居然有这么一件怪事:一家
丰胸产品的销售商居然拿着伪造的《商标注册证》到工商局去举报另一家销售同名
丰胸产品的销售商造假侵权,更奇怪的是,结果两家销售商都被工商部门查处。受害公司在向法院起诉了广州市工商局之后,昨天又起诉了持伪造证明的销售商。
去年7月,广州市工商局接到一家名为广州×友
化妆品有限公司(下称“广州×友”)的举报,称广州市东山区一点红
化妆品销售中心(下称“东山一点红”)销售的“一点红”美乳霜为假冒伪劣产品,侵害了他们的“一点红”商标使用权,他们还向工商局出示了自己的《商标注册证》。为此,东山一点红被广州市工商局查处,并被勒令停止销售“一点红”美乳霜。
不料,随后不久东山一点红也向工商部门举报,称广州×友销售的“一点红”美乳凝胶才是假冒的,其向工商局出示的《商标注册证》是伪造的。今年4月18日,广州×友也被市工商局天河分局查处。据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广州市分所的负责人董主任介绍,目前我国
化妆品类的商标注册中确实没有“一点红”这个商标,原因是已经有与其名称相近的
化妆品商标注册在先。
东山一点红的负责人张宪清告诉记者:“我们在网上查询广州×友向工商局提供的那张《商标注册证》的号码,发现其所对应的注册商标为‘一红点’,而并非‘一点红’,很明显,他们这张《商标注册证》是伪造的。”
4月22日,东山一点红状告广州市工商局,称自己销售的“一点红”美乳霜是北京时代日化厂委托销售的(记者向北京方面求证,也得到了证实),不存在假冒行为,工商局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为非法行政行为,要求撤销。5月23日,天河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。
昨天,东山一点红又向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,状告广州×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,并索赔250万元。目前双方仍在等待法院的受理结果。
金羊网—新快报